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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宣導

有關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因應房屋稅新制實施,檢送「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新制上路」宣導海報電子檔,請協助宣導一案。
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
「房屋稅 差別稅率2.0新制上路,北市稅處提醒您,房屋供自住用 務必在114年3月24日前,房屋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應辦 竣戶籍登記,且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,及本人、配偶、未 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,可享自住用房屋稅率1.2%。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!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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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19|

{{ $t('FEZ005') }} 15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