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臺北市文山區永建國小113學年度科學探究學習成果展覽實施辦法
113年08月修正
一、宗旨:
(一)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。
(二)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、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。
(三)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。
(四)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,倡導中小學科學研究風氣。
(五)改進中小學科學教學方法及增進教學效果。
(六)促使社會大眾重視科學研究,普及科學知識,發揚科學精神,協助科學教育之發展。
二、展覽內容:
(一)凡屬生物、化學、物理、數學、地球科學、應用科學等,合於下列各條款之作品,均得參加展覽。
(二)未經發表之科學研究或新的科學研究結果。
(三)科學原理、定律、觀念、精神、態度、方法之闡釋或介紹。
(四)經蒐集、整理能做有系統陳述之科學資料。
(五)科學實驗及教學儀器、機具或模型之製作。
(六)科學實驗之新操作方法及應用。
三、參展組別:
(一)三年級:主題研究。
(二)四年級:科學仿作。
(三)高年級:科學展覽製作。
(四)本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:科學展覽製作。
(五)每一作品指導老師不得超過2人,並以指導員之身分,輔導學生研製展品,不得代替學生研究或製作。
(六)指導人員:
1.自然科任課老師為主要指導,敬請各班級任老師協助。
2.本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上學校自然領域課程者,由家長自行安排指導老師。
四、報名、收件與評審:
(一)三年級:
1.繳交日期:114年6月6日下午四點止
2.繳交件數:每班提交3位優秀學生名單。
(二)四年級:※請將學生書面作品轉成PDF檔後繳交
1.報名日期:114年4月28日至114年5月2日下午四點止
2.作品繳交日期:114年5月5日至114年5月9日下午四點止
3.書面審查日期:114年5月12日至114年5月16日
4. 複審日期:114年5月27日(口頭報告)
(三)五年級:※請將學生書面作品轉成PDF檔後繳交
1.報名日期:114年3月24日至114年3月28日下午四點止
2.作品繳交日期:114年3月31日至114年4月7日下午四點止
3.書面審查:114年4月8日至114年4月11日
4. 複審日期:114年4月22日(口頭報告)
(四)六年級:※請將學生書面作品轉成PDF檔後繳交
1.報名日期:113年11月11日至113年11月15日下午四點止
2.作品繳交日期:113年11月18日至113年11月21日下午四點止
3.書面審查日期:113年11月25日至113年11月29日
4.複審日期:113年12月10日(口頭報告)
(五)本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
1.報名及作品繳交期限:114年2月3日下午四點止
2.書面審查日期:114年2月5日下午四點止
3.送件資料補件日期:114年2月14日下午四點止
(六)評審委員:聘請相關專長教師擔任評審。
五、作品規格:
(一)科展及科學仿作初賽:
1.繳交資料:
(1)報名表(以班級為單位)。(格式詳如附件)
(2)作品說明書:A4大小,直式橫書,裝訂成冊(裝訂在左邊)
(3)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之電子檔。
(4)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電子檔請上傳至文件交換「教務處」中「113學年度科展」各年級資料夾中。
2.每件作品組員不得超過6人。
3.每班參加組別不得少於2件。
4.由評審擇優選出送件作品之1/2組數作品參加複賽。
(二)科展及科學仿作複賽:
1.獲入選複賽作品之作者,請依據報名時所繳交的作品說明書電子檔(PDF)進行報告。
2.由各組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展出實物,如須展出,需事先提出申請以利展場佈置;但危險物品一律不得送展,展出作品如須使用火燭、電線或化學藥品等,應請特別留意,凡採用家庭電流驅動或照明之作品,應適用於一一0伏特及六0週波之交流電源,電源接線長六公尺以上,最高電流不得超過一0安培。
3. 每組須進行7分鐘之報告,每組請派成員進行現場解說。
(三)主題研究:
1.繳交資料:
(1)報名表(以班級為單位)。(格式詳如附件)
(2)作品說明書:A4大小,直式橫書,裝訂成冊(裝訂在左邊)。
(3)每班推薦3位同學,每位學生繳交1件作品。
2.進行方式:可配合課程內容自國語日報、未來少年、小牛頓或科學書籍等取材,進行主題研究探討。
(四)本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科展作品:
1.繳交資料:
(1)報名表。(格式詳如附件)
(2)作品說明書:A4大小,直式橫書,裝訂成冊(裝訂在左邊)
(3)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之電子檔。
(4)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電子檔請第一作者使用隨身碟或燒錄成光碟,於114年2月3日
下午四點前親自繳至教務處教學組,逾時則視同放棄參展。
2.每件作品組員不得超過6人,組員限本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四、五、六年級且未滿十五歲之學生。
3.經校內評審審核通過後送件參加臺北市第58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,至多一件。可於無超過臺北市第58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核定之本校基本報名件數時,增額錄取。
六、評選標準:由評審教師參酌下列標準評定之,並特別注意展品是否為作者親自製作之真實性。
1.創意及貢獻(50%),包括:
(1)研究內容、過程及結果能發展新觀念、產生新創意並符合科學精神。
(2)研究題材以學生能力所及的環境事物為主。
(3)實驗結果具有可重複性及後續發展潛力,或具有推廣、應用價值。
2.內容及專業知識(30%),包括:
(1)內容完整充實,切合主題並能配合學生學習階段與能力。
(2)理論依據及科學研究程序完整正確。
(3)科學研究之程序、過程的紀錄、佐證資料完整確實。
(4)研究過程分析變因、器材操作、實驗步驟及資料處理正確。
(5)推論嚴謹精確,研究結果能達成研究目的。
3.文字表達及組織(20%),包括:
(1)依據本次科展規定的格式,條列分明且排版整齊,並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。
(2)研究結果、結論、討論所用的圖表、單位符號之使用正確完整。
(3)參考資料完整、確實並清楚註明來源與出處。
(三) 四、五、六年級複審:
1.初審成績(80%)
2.展示及表達能力(20%)
(1)備實驗紀錄簿(研究日誌)及參考文獻。
(2)回答問題,清楚、簡潔、且思考縝密。
(3)了解與作品相關之基本科學原理。
(4)了解結果與結論之釋義及限制。
(5)處理與執行作品之獨立度。
(6)團體作品所有之作者對於作品都理解且都有貢獻。
(7)未來進一步研究構思與方向。
(四) 本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:
1.報名資料於114年2月3日下午四點前送交至教務處教學組。
2.送件資料補件於114年2月14日下午四點前送交至教務處教學組。
3.依據臺北市第58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計畫之「作品說明書審查基準」及「參展作品評審基準」進行審查及評審。
七、獎勵:
(一)三至六年級校內得獎同學頒發獎狀1幀。
(二)推薦優良作品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科學展覽比賽,最少1件。
八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校長核定後修正補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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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0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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