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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文山區永建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

永建公告

學校電子郵件信箱使用及管理一案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一、依「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」及「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 與安全管理指引」,臺灣學術網路以支援全國各級學校、 研究機構及相關單位間之教學與學術研究活動及教育行政 應用服務為目的,並規定「用單位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 務所需資訊,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等事 宜」,「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,不得散布詐欺、誹 謗、侮辱、猥褻、騷擾、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 息,導致他人權益受損。」

二、另有關學校電子郵件信箱,無論電子郵件信箱結尾是否帶 有學術網路(edu.tw),只要信箱有學校網域(如:@學校 網域.tw或@學校網域.gs.tw等)均屬學校公務信箱,請於 師生離開學校(畢業、轉學、離職等)後90天刪除,並定 期進行學校電子郵件信箱清查,以確保學校電子郵件信箱 帳號正確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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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20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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